根据《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春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程序,通过个人申请、经能源与环境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能源与环境学院2021届春晖奖获得者:能源与动力工程2017-3班 杨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017-3班 王伟月。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秋实楼A401)反映问题。
公示期: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3日
电话:0472-5953789
能源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上一条:2021年能源与环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评定学生名单公示 下一条:能源与环境学院转入学生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