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成立于2000年,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包头钢铁学院环境工程系。现有“环境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4 个自治区品牌专业和“环境生态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2 个新建专业,共 6 个本科专业,其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已先后获评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市政工程”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2个二级学科工学硕士点,同时拥有“能源动力”、“资源环境”、“土木水利”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院现共有教师68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25人;获得博士学位教师及在读博士教师占比已达60%以上。拥有“全国师德标兵”称号1人;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4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工程”一层次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1人,宝钢优秀教师奖2人。在校本科生人数18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十三五””期间学生平均就业率达86%以上。
学院拥有一个实验中心,下设5个专业实验室。学院拥有“内蒙古自治区高效清洁燃烧重点实验室”、 “矿区生态环境评价与修复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碳中和协同创新中心”四个省级科研平台,“水污染控制与污泥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心”、“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重点实验室”两个校级科研平台。在““十三五””期间,学院依托内蒙古自治区能源资源优势,积极凝练出具有鲜明特色和地区经济发展契合度高的7个重点研究方向及团队,主要在高效清洁燃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寒旱区水污染控制修复、矿区生态系统修复理论与技术等领域取得可喜的科研成果。矿区生态环境评价与修复团队被评为自治区“创新先锋号”荣誉称号。长期以来,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内蒙古神华煤化工、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众多企事业单位保持密切合作,产生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十三五””期间学院共承担各类项目8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62项,科研经费年均近1000万元。各级各类论文465篇,获批发明专利26项。
学院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百炼成钢”校训,发扬“聚能环·正青春”学院青年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形成了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经过近35年的发展历程,依托能源与环境学科优势,能源与环境学院为全国能源、建筑和环保等行业培养并输送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在广大师生和校友的共同努力下,能源与环境学院凝心聚力,正在为建设成在能源、环境领域有影响力的高水平有特色的工科学院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