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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转入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7日      阅读:[]

各相关同学:

根据《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考核,教务处复审,对转入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接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617-20216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交至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秋实楼C404)。

附件一:2021年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

  

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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