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小组审定,最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796名,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咨询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6日—2025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0472-5951569
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下一条:能源与环境学院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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