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根据《能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转专业实施细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面试,教务处复审,现将拟转入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接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交至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秋实楼B405E)。
附件一:2024-2025春学期拟转入学生名单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29日
下一条:2024-2025学年毕业年级学生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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