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能源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能源与环境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能源与环境学院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唐 俊
组 员:吴 晅 柴艳莎 张智羽 高静湉 黄 军 焦坤灵 何丽娟 侯丽敏
王新莹 李君龙 董安利
二、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原则
1.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定向生、艺术类、口语考试等)的学生外,在校2023级、2024级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因身体原因,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二)转出、转入计划
转出计划人数不作限制,根据实际教学条件,能源与环境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计划人数如下表1:
表1 能源与环境学院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
专业名称 |
年级 |
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 |
环境工程 |
2023 |
8 |
环境工程 |
2024 |
7 |
环境生态工程 |
2023 |
3 |
环境生态工程 |
2024 |
2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023 |
8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024 |
1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023 |
7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024 |
1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023 |
8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024 |
10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023 |
5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024 |
16 |
(三)转出、转入机制
符合《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学生均可报名。
1.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基本接收条件:要求一本招生专业或自治区一流及以上专业;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无违纪,专业排名前30%;2023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2024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
2.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基本接收条件: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无违纪,专业排名前20%;2023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2024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
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基本接收条件: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无违纪,专业排名前30%;2023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2024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
4.环境工程专业基本接收条件: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无违纪,专业排名前30%;2023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2024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
5.环境生态工程专业基本接收条件: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无违纪,专业排名前30%;2023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2024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
6.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基本接收条件: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无违纪,专业排名前30%;2023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2024级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
(四)申请与审批流程
1.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学办秋实楼B405E。
2.经审核,达到基本接收条件的,由各专业组织面试,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3.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转专业结果,并进行学籍异动。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前原专业课程的考核,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在原专业所修的相近课程,由转入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并到教务处进行课程替代;需补修的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压力,请同学们慎重选择转专业。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