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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5日      阅读:[]


为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能源与环境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能源与环境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金      

组员:吴  晅   王志超   黄  军   焦坤灵  庞赟佶   张智羽    王新莹   李君龙   董安利

二、工作安排

1. 转专业原则

1)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定向生、艺术类、口语考试等)的学生外,在校2022级、2023级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因身体原因,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专长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6)大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之间可以互转;

7)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 转出、转入计划

转出计划人数不作限制,根据实际教学条件能源与环境学院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如下表1。

1  能环学院各专业学生人数上限

专业名称

年级

可接受转专业学生人数

环境工程

2022

5

环境工程

2023

12

环境生态工程

2022

0

环境生态工程

2023

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022

20

能源与动力工程

2022

0

能源与动力工程

2023

1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022

2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2023

0

3. 转出、转入机制

(1)符合《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学生均可报名。

(2)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接收条件:要求一本招生专业或自治区一流及以上专业;无挂科,无违纪,专业排名前20%;必须修读过《高等数学A/B》及《大学物理》。

(3)环境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接收条件:无违纪,专业排名前30%。

4. 申请与审批流程

1)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学办秋实楼B405E。

2)根据申请报名情况,如不超过该专业当年计划转入人数,按学校管理办法执行;如超过该专业当年计划转入人数,该专业组织面试,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3)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转专业结果,并进行学籍异动。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前原专业课程的考核,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在原专业所修的相近课程,由转入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并到教务处进行课程替代;需补修的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压力。请同学们慎重选择转专业。


                                能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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