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能源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7日      阅读:[]

各相关同学:

根据《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考核,教务处复审,对转入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接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交至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秋实楼C404)。

 

附件一:2020年转专业通过学生名单

 

 

 

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

202077

 

上一条:能源与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推选名单
下一条: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