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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郝菁坤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阅读:[]

郝菁坤,能环学院环境20-1班学生,学号2062117125,在2021115日(星期五) 16:10-18:10《环境学导论》考试中违纪;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郝菁坤警告处分。


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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