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2021届毕业生补授学位、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安排》、《关于2021年能源与环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要求,能源与环境学院于2022年1月4日下午召开评定会议,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于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的学生进行评定,根据流程审核学生成绩已满足学位授予要求,现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天(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7日)。
二、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申诉材料交至能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办公室(秋实楼C404房间)。联系电话:5952278.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