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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8日      阅读:[]

现将《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通知》(内教高函〔2018〕15号)文件转发,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围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根据各自研究的内容确定具体研究题目。

1.重点项目。围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开展综合性、实证性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围绕新技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进行深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围绕产教协同育人的实证进行研究。

2.一般项目。以问题为导向,围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重要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围绕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重要方向、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路径,开展科学研究;以产学协同育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为基础,开展产教协同育人的路径与方法研究。

项目成果包括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报告、专著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二、项目申报

请各相关位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组织申报工作,每单位限申报2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立项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OA发教务处陈星,并《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报送交行政楼B201处。联系电话:5953391。

学校将择优推荐至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内蒙古自治区分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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