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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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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与适用范围
2021-12-07 14:16     (点击: )

一、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三、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中心职责

实验中心是我院科学研究和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负责学院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公共实验平台的规划与建设,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与维护,实验原材料的采购与使用;协助完成各类实践教学和科研平台的申报;协助完成本科生、研究生实验教学任务,承担学生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职责包括:

本中心负责学院实验室使用规划、公共制备及检测实验平台的规划、专业实验教学平台规划;

每学期末各系将下学期需要完成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实验项目、分组要求、学生名单及实验要求发给实验中心,实验中心根据实验项目准备实验设备及所需材料,由实验中心与系协商实验的具体指导教师,实验报告由实验中心保管,系和实验中心对实验过程和实验报告等质量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学院基础实验、综合实验、毕业论文所需耗材的二次询价和根据系、实验中心和学院三级询价结果进行具体的采购和分发工作;

负责学院公共制备及检测实验平台设备采购计划的制定,根据各系所开实验项目及现有设备情况制定专业实验教学设备的采购计划,收集各团队负责人的设备采购计划;

协助国资处完成采购设备标书的制定、招标、合同签订等采购工作;

负责公共制备及检测实验平台、专业实验教学平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协助完成团队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负责新采购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设备报废相关工作,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公共制备及检测实验平台、专业实验教学平台的运行工作以及两平台设备的维护、维修及记录工作,保障设备的完好率;

负责公共制备及检测实验平台、专业实验教学平台的安全、卫生工作,协助完成其它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及监督整改工作;

协助学校保卫处完成有害及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组织申报各类教学实验平台或协助申报各类科研实验平台;

负责实验教学人才引进的计划制定及招聘,实验室人员工作的安排及考核,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对教师、研究生、本科生进行实验设备使用及安全的培训工作;

负责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制定、执行及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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