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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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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21-06-04 13:04     (点击: )

为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就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 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能源与环境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金    

组员:张连科    庞赟佶   敬双怡      

姜庆宏    焦坤灵           李君龙

二、 工作安排

1. 转专业原则

1)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定向生、艺术类、口语考试等)的学生外,在校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因身体原因,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并获得奖励或发明专利的,经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的专长的,可申请转专业;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2. 转出、转入计划

转出比例原则上不做限制,转入比例原则上控制为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20级各专业可接受人数为能源与动力专业22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3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3人,环境工程22环境生态8人。)

3. 转出机制

符合《关于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学生均可报名。

4.申请与审批流程

1)学生于64日至10登录http://jwbm.imust.edu.cn:8080/在网上报名(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并打印转专业申请签字确认交到各转出学院,11日上午8:30关网。

2)根据申请报名情况,如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按学校管理办法执行;如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专业组织面试,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3)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转专业结果,并进行学籍异动。

三、其它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转专业前原专业课程的考核,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在原专业所修的相近课程,由转入学院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认定并到教务处进行课程替代;其它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可转为公共选修课学分;需补修的课程,随新专业低年级学生开设相应课程时补修。

3、转专业需采取慎重态度。学生(特别是二年级以上学生)往往会因转专业前后修读课程差异较大而面临更大的学习生活压力,请同学们采取慎重的态度。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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