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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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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能源与环境学院2018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8-11-23 23:25     (点击: )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发展,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考核激励制度,促进学生工作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建设,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考核评优

(一)考核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李卫平

副组长:孙岩柏

员:薛宝平、应吉日木吐、孙慧欣、庞赟佶、姜庆宏、敬双怡、黄军,以及学生代表10

(二)考核依据

辅导员考核具体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科大发[2017]21号)执行。

(三)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专职辅导员

(四)考核结果

学院依据学生评议、学院考评分数,初步确定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能超过应参与评优人数的15% (担任专职辅导员不满一年者不参与评优),并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确定。

(五)需提交材料

工作典型案例总结报告

二、班主任考核评优

(一)考核组织领导

班主任的考核评优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对照《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实绩,培训和走访记录、班主任提交的班主任工作日志和工作总结等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确定为优秀者,推荐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二)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班主任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能超过应考核人数的15%,并将考核结果报校学工部备案。

(四)需提交的材料

1、班主任工作日志

2、班主任工作总结,包含工作实绩、典型案件的详述材料部分

三、其他事宜

班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业绩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每学年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主任,除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班主任外,年终给予2000元的业绩津贴奖励。

请各班主任积极准备相关材料,踊跃参评,于20181126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孙慧欣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组织申报相关材料。

2、学院将组织学生代表以及教师代表进行评议,保证评议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3、所有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及意见反馈。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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