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红十字会决定资助我校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新生为主),为切实做好本项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及名额
资助标准1000元/人,共资助30名学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受助学生未获得其他扶贫助学款资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镇、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学生;
2、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完全依靠低保生活的;
3、单亲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
4、因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家庭同时供养2名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的;
三、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在评选时优先考虑本年度通过 “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
2、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交学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由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评选结果实行公示制,学校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3天;
4、请各学院于
9月
21日
中午前将申请表(A4纸一式两份),统计表(A4纸一式一份)报送学工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需督促受助学生每学期末向学校缴纳一份有关学习、生活情况的汇报材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