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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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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通知
2012-02-29 21:15     (点击: )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将于 2012 年 4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9 : 00-11 : 00 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1 .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将于20124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

 

1.竞赛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水平评估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

 

2.组织领导

   本竞赛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英语辅导报社承办。

 

3.参赛对象

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业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4.竞赛时间和方法

a. 初赛程序及方式。 初赛定于201248(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b. 决赛程序及方式。 决赛笔试定于2012513(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具体事宜由省级竞赛组委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 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听力);既参加笔试(含听力)又参加口试的学生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150分(含听力),口试分数为50分。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大学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各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

 

5.奖励办法

a.本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每位参赛学生均可获得参赛证书。

b.奖励形式: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国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奖形式自定。

 

6.系列活动

2012年暑假期间举办2012年全国大学应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奖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7.报名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在Excel中填写学院、姓名、班级、类别、电话、指导教师等信息。报名费30/人。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36日。

报名地点: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腾飞楼B401

联系人:  老师

电话:59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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