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夯实班风,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巩固上学期此项工作的积极成果,经学院研究决定,将继续在大一新生中常态化开展早锻炼、晚自习工作。现将2018级学生本学期早锻炼、晚自习工作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早锻炼自 2019年3月1日至 2019年6月21日,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6:50—7:30之间,锻炼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晚自习自 2019年 2月25日至 6月 28日,每周一至周四(不含法定节假日)19:30—21:30。
二、场地安排:
1、晚自习教室安排如下:
2、早锻炼集合地点
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趣味早锻炼项目设置:
1、晨跑 2、篮球 3、足球 4、羽毛球
5、乒乓球 6、跳绳 7、晨读 8、健身操
9、踢毽子
四、工作要求:
1、由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会负责早锻炼、晚自习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请假、公示制度。
2、学生需身着运动服、运动鞋按照要求在6点50之前以趣味小组为单位整队,6点50签到。
3、学校学生工作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定期反馈,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早锻炼的出勤和参与质量将作班主任和各班级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具体办法:
1、新生入学的第一年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参加早锻炼、晚自习,保证出勤率,不准无故旷操和旷自习。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锻炼、晚自习,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经班主任以及学院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请假。
3、早锻炼、晚自习实行考勤制,由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牵头、其他各部门协助负责考勤签到工作。全体学生应提前 5分钟到指定地点。各班班长、文体委员要组织好本班同学,并协助考勤人员检查出勤情况。
4、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虚报隐瞒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对在早锻炼、晚自习中无故缺勤者,累计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在综合测评中扣除社会实践分 3分。对于累计三次及以上被警告处分者给予记过处分,将取消相应学期的奖学金评比资格、“三优”表彰、“五四”表彰等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学院各组织、社团任职资格。在每学期早锻炼、晚自习评比中综合表现较差的班级将取消优秀班集体的参评资格,并在今后的各类评比表彰中酌情减少该班部分表彰名额,将名额奖给其他表现较好的班集体。表现较差班级的班委将在综合测评中扣除社会实践分 3分,给予该班全院通报批评。相关的通报文件将张贴在公寓楼、学院公告栏,公示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6、严禁早锻炼、晚自习迟到、早退现象发生,迟到人员应主动找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对于迟到、早退者在综合测评中扣除社会实践分 3分, 对屡教不改者将按照本办法的第五条进行处理。对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班集体将按照本办法的第五条进行处理。
7、对于早锻炼或晚自习检查中发现有冒名顶替情况,缺勤者和顶替者在综合测评中扣除社会实践分 3 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8、对早锻炼、晚自习的出勤情况,检查者应严格把关,对于事假、病假必须有班主任以及学院相关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10、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 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