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快捷导航>>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办理2011-2012秋学期提前修课、补修、重修课
2011-08-27 16:12     (点击: )
本学期需办理提前修课、补修、重修课程(具体条件见附注)的同学,请务必于开学的 第 1 周 内提出申请交至所属学院办公室,由各所属学院审核、办理相关事项,各学院审核后报教
本学期需办理提前修课、补修、重修课程(具体条件见附注)的同学,请务必于开学的1内提出申请交至所属学院办公室,由各所属学院审核、办理相关事项,各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复审。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登录教务处网页(http://aao.imust.cn)在“学生服务—文件下载”中打印“修课申请表”1份,准确完整填写后交到各所属学院(若课程信息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不予置课),接受申请时间为第1周(829日~831日),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2、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修课申请,并于第3周(99日)前审核结束,并将课程置入相关学生课程中。
3、各学院请于第4周填写学生修课通知单(加盖学院公章),并发给相关学生,由学生将修课通知单交任课教师。
4、获准提前修课、补修、重修的学生须在开课一周内到任课教师处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退课期间将相应课程做退课操作。
注:1、补修课程条件:
①学生转学、转专业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原学校、专业未修但现专业、年级已开过;
②学生降级后降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在原年级未修但降入年级已开过。
2、提前修课条件:截至申请时间为止所修必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学分绩大于等于75。
3、重修课条件:
从2010年开始,学籍处理为降级的学生允许重修1次未通过的必修课程;
实践类必修课程未通过的学生。
教学调度与注册中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