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协会《关于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冶教会[2010]2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09-2010学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奉献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中要注重学生的思想素质,着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以及自我培养意识的考核。
2、评选结果张榜公布。
3、按照评审材料要求,请各班主任进行充分宣传动员、择优推荐候选人。
4、各班级务于
7月
12日
前将评选候选人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评审材料及填表要求:
1、请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需报送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2、《评审表》上请贴好本人二英寸彩色免冠近照。
3、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填写《评审表》要力求做到内容准确、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不得用第一人称。
4、《评审表》中的表格不得随意改动,不得增减页数。要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5、我院评选出一名学生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