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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阅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唐  

委员:柴艳莎、吴  晅、张智羽、郭  婷、何丽娟、黄  军、焦坤灵、高静湉、杨春梅、研究生代表4人

    秘书:杨朝辉

二、学业测评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思想道德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实践。

(一)思想道德

学位点和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测评,测评分合格和不合格。思想道德合格的学生具备参评各项奖学金的资格。

违反学校及学院有关研究生管理条例(如不按时注册报到、不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或无故不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每次扣10分,一学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违反学校或学院有关实验室管理相关,每次扣10分,一学年累计两次及以上取消评奖学金资格;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相关实验室安全培训,或因个人原因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均取消当年评奖学金资格。

(二)课程成绩具体算法:

课程考核方式为五级分制时,成绩认定为: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

课程考核方式为两级分制时,成绩认定为:合格=80分。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加1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加2分。如果四六级都通过,则取最高分。

(三)科研成果

1、正式出版发行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按以下标准计分:

名次

级别

主编

副主编

参编3万字

参编2万字

参编1万字

A类出版社

10

7

5

3

2

B类出版社

7

5

3

2

1

其它出版社

3

2

1

---

---

注:A类: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商务印务馆、三联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古籍出版社

B类:其他国家及出版社、各部委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C类:高校出版社、省级及其他出版社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计分,按以下标准计分:

作者

类别

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一类论文

40

二类论文

25

三类论文

15

四类论文

5

五类论文

2

六类论文

1

注:(1)导师以研究生院备案的导师(或经学校、学院认定的协助导师)为准协助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

   2)论文署名单位必须是内蒙古科技大学;

3普通期刊、增刊不予计分;

4)若提供录用通知,则需附带导师签字的终审稿首页,所加分按照上表所示分数乘以0.8的系数;检索类论文若无检索号,以最新期刊名录分区为准,按系数0.9计分;

5)一类论文包括SCI一区二类论文包括SCI二区三类论文包括中文SCI、SCI三区四类论文包括中文EI、SCI四区五类论文包括英文EICSCD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

6六类论文为指定的会议论文。每个专业最多指定两个国家级及以上的专业会议。会议论文为学生投稿录用且在会议期间作报告的论文,学生需提供论文、会序册、作报告时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3、专利计分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加25分,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时,其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等同;国家实用新型专业、软件著作权,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加分。

注:(1)专利权人必须是内蒙古科技大学;

2)若提供专利授权通知书,则需要导师签字,所加分数乘以0.8的系数;

3)用于测评所取得的成果、奖项、表彰均要求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四)竞赛获奖

获奖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及以上

25

15

10

5

省部级

5

4

3

2

校、市级

2

--

--

--

注:(1)具体赛事项目:挑战杯及创青春竞赛、互联网+大赛、节能减排大赛

2)集体项目获奖者,排名第一70%,排名第二20%,排名第三10%(若仅两人,则按70%、30%分配)

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计分。

科研项目

作者

类别

第一申请人

国家

25

省部级

5

注:(1)校市级科研项目不加分;

   2)科研项目级别具体需要学院评审委员会统一认定。

)社会实践

1学生参与管理服务

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3分;班长4分;支部副书记、研究生兼职辅导员5分担任多项职务仅取最高分。

2优秀表彰(本项不同于竞赛获奖,为学生获得的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个人受校、市级表彰加2分;受省部级表彰加3分;受国家级表彰加4分;多项表彰可重复加分,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等级加分,总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3社会公益上限2分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实际行动上述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赋分分值。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每次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说明:

1、所有奖项按本细则综合计分排名。

2、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确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相关奖项管理规定执行。

细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有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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