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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3日      阅读:[]

各班级:

2017-2018学年度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相关要求及说明通知如下:

1、评选办法依据《内蒙古科技大学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见附件1)进行。另外,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者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

2、各学院“三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3、自治区“优秀班级体”原则上从上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1个,最终组织评议,全校择优报送5个。

4、学院将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52017级学生不参加本次评选。

6、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人带好相关申报材料,来学工办领取登记表并填写);

2)《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花名册》电子版一份(见附件3);

3)《全区高校“优秀班集体”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4)材料报送截至日期:2018411日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孙慧欣处,过期视为放弃此次评选。

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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