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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经学院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决定,拟认定陈飞宇等649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9月14日。
请各位认定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异议,请到秋实楼B405(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472-595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