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即将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1)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见附件2)进行。
2.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数为学生本学期所学全部必修课、必选课及应加分项。
3.学生社会活动加分项必须经过学生工作部或学生所在学院确认(以公章为凭),否则一律不予加分。
4.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应在原专业进行。
5.各等级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以全院参评学生总数为基准。 、
6.由于欠缴学费,无成绩的学生,按未注册处理,不参加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
7. 学生奖学金将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上,请各班长准确核对学生姓名、学号。
特此通知!
能源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