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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受邀参加《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纪念活动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阅读:[]

531日,《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施行10周年纪念活动在南海湿地举行。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卫平、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吉日木吐与部分学生代表受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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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始,一段视频短片展示了南海湿地在《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实施后,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00861号,《包头市南海子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实施。同年,南海湿地管理处获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十年间,管理处不断深化执法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司法机关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共处理各类涉湿违法行为700多起。湿地“碳库、水库、氧库、食品库、基因库”功能凸显,湿地的面积由过去的1585公顷增加到现在的2992公顷,水质也由劣Ⅴ类水恢复为五类水、局部为三类水;鸟种由过去的77种增加到229种。湿地涵养水源、蓄洪抗旱、维系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得到提升。

在活动期间,主办单位为能源与环境学院授予“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优秀单位”旗帜,授予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卫平“优秀环保志愿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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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参加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深刻的体会,提升了同学们的环保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我院也将继续依托专业优势,立足地区特色,积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青春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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