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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能源与环境学院第五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5日      阅读:[]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坚定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提高学生干部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骨干成为真正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经学院团总支研究决定,举办能源与环境学院第五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届全体学生干部、2018级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二、选拔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自主学习;

3、吃苦耐劳、踏实勤奋、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群众观念强;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凝聚力量,具有一定的创造意识,积极进取。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设置包含理论学习、时政分析、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实践服务等开放多元的培训课程。

理论学习重点: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论;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党团理论知识;

四、选拔推荐

12018级各班班主任需从现任团支部成员中择优推荐两名同学(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优先),让其认真填写能源与环境学院第五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签字后于101612:00前报送至学院团总支(秋实楼B404)进行审核,电子版发送至应吉日木吐OA

2、在学院各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将由学院团总支进行统一选拔和推荐。

五、考核方式

1、结业: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综合表现良好,无违反培训纪律,完成作业者方可结业,颁发结业证书。学员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结业资格:

1)无故缺席1次以上者(含1次)。

2)请假3次以上者(含3次)。

3)迟到和早退达4次者(含4次)。

4)学习期间有违纪现象。

2、评选优秀学员:学员在培训过程中能严格遵照培训班要求,积极参加培训班的各项课程,积极参与讨论发言、活动组织、综合表现优秀者将被评选为优秀学员,在结业典礼上给予表彰。优秀学员评选人数不超过培训班学员总人数的10%

六、培训要求

1、明确纪律,加强管理。请各团支部、学生组织接到本通知后,及时组织参训人员,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培训。培训人员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团总支请假。

2、注重考核,从严要求。按照从严治团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学员培训期间应按时出席、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讨论活动,培训结束后,须提交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

七、其他

1、监督电话:0472-5951569    0472-5952279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能源与环境学院团总支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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