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办法》,经个人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评选,拟评选李晨曦等14人获得国家助学金。
现对评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均可与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秋实楼B405)联系。
联系电话:0472-5953789
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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