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经学院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决定,拟认定王向华等58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30日。
请各位认定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进行更正。
联系电话:0472-5951569,或发送邮件至6035183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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