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上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1)和《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见附件2)执行。
2.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课程数为学生本学期所学全部必修课、必选课及应加分项。
3.学生社会活动加分项必须经过校团委及学生所在学院确认(以公章为凭),否则一律不予加分。
4.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应在原专业进行。
5.由于欠缴学费,无成绩的学生,按未注册处理,不参加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
6.综合测评结果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审核无误后,学院将公示三个工作日。
7.须报送的具体材料和要求如下:
(1)学习综合测评表(附件3)电子版于9月5日前班长群内反馈;
(2)社会活动综合测评表(附件5)电子版、学生社会活动测评表(附件6)纸质版,于9月8日前,电子版班长群内反馈,纸质版报送至秋实楼B404,由学院团总支负责监督、审核;
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