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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经学院认定工作组及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决定,拟认定李自琴等584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7日-9月21日。
请各位认定学生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进行更正。
联系电话:5951569,5953789。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