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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党员发展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9日      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入党程序,吸纳更多优秀的学生到党组织中来,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总支研究通过,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二条 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条件:

1、思想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党课结业半年以上,认真配合党支部工作,定期向入党培养人(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

4、学习进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专业前50%,无违纪作弊。

5、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小组会议、入党积极分子接待会以及党支部其他各项活动,无故缺勤或请假三次及以上不予发展。

6、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观进取。

第三条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

第四条 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绩以学院公示成绩为标准,创新加分、其他加分以学院党总支记录为准,未在学院注册登记的不予加分。

第三章 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审项目及比重:

总分100分:其中包括学习能力30分、社会实践能力20分、创新能力10分、政治理论测试20分、思想政治(日常表现+日常会议学习材料等)15分、其他加分5分。

一、学习能力(30分):

1、学习进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违纪作弊。

2、以学期为单位,按照入学以来每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进行算分,计算公式为:学习能力得分=Σ[30-(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30]/Σ学期数。

二、社会实践能力(20分):

申请人以学期为单位,按照入学以来每学期社会实践成绩专业排名进行算分,分数上限为20分,计算公式为:社会实践能力得分=Σ[20-(社会实践专业排名/专业人数)×20]/Σ学期数。

注:参加学校组织的团体性文体活动(五四合唱比赛、啦啦操比赛等)加分已统一计算在每学期的社会实践加分中,不再另行加分。

三、创新能力(10分):

   科技创新类共分为三部分,分别为: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类重点赛事(包括三大基金)、期刊论文类和专利类。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学生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奖加分标准

注:关于团队科技创新竞赛类加分说明:

(1)获奖后出具证书或正规的证明材料及举办竞赛活动的正式文件后方可加分。

(2)所有赛事均取前三名作者加分,加分比例为第一作者*1,第二作者*0.8,第三作者*0.6

(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期刊论文类加分标准:

1)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杂志上发表文章,按以下标准对第一作者进行加分: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如下:

论文作者单位须注明为内蒙古科技大学;期刊级别的认定参照内蒙古科技大学科技产业处最新制定的“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内AB类学术期刊名录”。 其中,普通学术期刊加分上限为2分。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收录,附加5分。

专利类:

以第一作者获得国家专利且作者单位注明为内蒙古科技大学的,发明专利一项加2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一项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四、政治理论测试(20分):

政治理论测试形式为记名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题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党规》《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时事热点等为主。个人分数计算公式为:政治理论测试得分=20-[(100-卷面分数)*20/100]

五、政治思想(日常表现+日常会议学习材料)(15分):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

2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观进取

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能够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拥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积极配合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支部日常的会议学习中,积极学习。

以上加分由各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综合评定,按照申请人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实际表现情况以及个人学习笔记给予相应的分数。

六、其他加分(5分)

党课优秀学员加2分,其他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分。

第四章 总分及申请

第六条 总分=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政治理论测试+思想政治+其他加分

第七条 需要申请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请提前填写《能源与环境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申请表》,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本表与各加分材料上交所属党支部审核。

第五章

第八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能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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