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团工作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内蒙古科技大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阅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时间

(一)评选范围

1.三好学生:我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各类新生不参加入学当年的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总支、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干事及以上学生干部;宿舍网格员;班团组织成员;学生社团干部,且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2年。

3.优秀班集体:全日制本专科自然班,且组建1年以上,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对象总数的5%。

(二)评选时间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每年秋学期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参评学年内无违规违纪处分;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参评学年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且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班级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综合评价成绩和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心素质良好,体质健康,参评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优秀班集体

1.有健全的班团组织,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2.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3.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学院上游水平,英语四级通过率高;

5.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和团日活动,且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积极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班级能够在学院发挥示范作用;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学业预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低。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请。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按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评议。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同学意见,进行民主推荐。

(三)学院初评。各学院学工办、团总支对申报的先进个人按评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的先进班集体按评选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通过学生可知晓的途径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推荐名单上报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复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汇总,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优秀班集体”,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1000元奖励金。

四、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内蒙古科技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例》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上一条: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内蒙古科技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关闭